在认定虚假诉讼罪的既遂标准上,需要关注行为人是否具有捏造事实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而这通常会给审判秩序带来妨害或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侵犯。法律规定,虚假诉讼罪是典型的结果犯,并不存在未遂形态。所谓“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人民法院依据其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其次,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人民法院不得不进行开庭审理,从而干扰到正常的司法程序;再次,行为人的行为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启动对基于捏造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立案执行程序;此外,行为人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也应视为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最后,如果行为人曾经因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受到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刑事追究,那么同样可以认为其行为已经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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